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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見馬克在FB上的一則心情分享,

她問著,同樣身為消費者,
為什麼沒有人來保護我不被可能的加害者傷害,
為什麼只安撫吵鬧的(其實我想說該死的)無賴,

而不是在道歉說理後,勸告他適可而止?
這是在增強他往後繼續用這樣粗暴囂張的態度,
在處理誤會場面。
如果他轉而遷怒我呢?
如果那些不斷落下的拍打,
不是對著櫃臺窗口而是對著我呢?
你們會積極一點出來處理嗎?
你們會意識到這個人有狀況,
而不是以為反正他不可能破窗而入,
就由著他這樣持續羞辱你們的同事?

我很有所感。

我想,人會想要保護自己是天經地義的,
但是因為這個保護,

而事後卻因為隱忍而形成一次一次的傷害,

那就不必要了。

至少,做點妳可以做的什麼。
如果妳不是破口大罵的料,那還有什麼可以做呢?

有時候,我其實也是害怕這種衝突與憤怒的情境,

但我總是告訴我自己,
身為一名諮商員的我,
也會鼓勵自己的案主去發聲,去表現。
我一想到如果我是這麼說,
但實際卻躲起來的人時,就會混身不對勁。
我好像沒有辦法對得起自己,
對得起願意相信我案主。

所以,此時就會生出不知從哪來的勇氣與智慧,
去處理,去面對。
不過,面對是我自己才遇到事時,
有時候我可能還會選擇逃避或不理會,
但若是發生在朋友,
我一定是跳起來FIGHT的那位。
我的膽子與勇氣好像都是為別人而生的。

想到了這裡,我發現,
是我身邊所愛我的,我所愛的,成就了我。

是妳們的欣賞把我變成藝術家,


是妳們的需求把我變成貼心鬼,


是妳們把我變成可以充滿氣勢的正義之士。


是因為妳們在我心中的重要性,


我變成可以千變萬化的魔術師。


因為妳們的愛與珍惜,
我覺得自己的生活充滿幸福。

 

 

愛是一種激發,我的可愛、美麗是你們給我的。

 

 

請讓我,一次又一次地,

告訴你們,用各種方式,

讓我感謝你們,讓我好好地愛著你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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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aini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